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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安大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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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的位置:大力机械设备>>产品知识 >>空气压缩机使用原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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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空气压缩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和干燥。储气罐须放在通风良好处,半径15m以内不得进行焊接或热加工作业。
- 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两年应作水压试验一次,压力表和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。
- 空气压缩机启动时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进行,待运转正常后,在逐步进入载荷运转。
- 开启送气阀前,应将输气管道连接好,输气管道应保持畅通,不能扭曲并通知有关人员后,才能送气。在出气口前不准有人工作或站立。储气罐应放置在通风的地方,严禁日光曝晒和高温烘烤。
- 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内最大压力不能超过铭牌规定,安全阀应灵敏有效。
- 进、排气阀,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。
- 当空气压缩机漏水、漏气、漏电或冷却水突然中断;压力表、温度表、电流表的指示值超过规定;排气压力突然升高,排气阀、安全阀失效;机械有异响或电机电刷发生强烈火花。 这些情况下一定要立即停止使用。
- 空气压缩机运转中如因缺水致使气缸过热而停机时,不能立即添加冷水。
- 电动空压机电源电线安装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范的要求,重复接地牢靠,触电保护器动作灵敏。
- 空气压缩机停机时,应先卸去载荷,然后分离主离合器。
- 空气压缩机停机后,关闭冷却水阀门,打开放气阀,放出各级冷却器和储气罐内的油水和存气。当气温低于5℃时,应将各部件存水放尽后,才能离去。
- 使用压缩空气吹洗零件时,严禁将风口对准人体或其他设备。
- 工作完毕将空气压缩机的储气罐内余气放出。不同季节对于空气压缩机也应有不同的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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